临床科室
康复医学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科室导航 > 临床科室 > 康复医学科 > 正文
预防脊髓的“二次伤害”,正确方法最重要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近几年来,由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建筑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许多工地由于安全意识淡漠,措施不力,再加上大量的建筑工人都来自于进城的农民,他们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又不太注重自我保护,所以经常发生从工地的高处坠落的事故。据统计,高空坠落已经成为我国脊柱脊髓损伤的主要原因,占全部损伤的41.3%。另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机动车使人们的交通出行率大量增加,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也随之而来,其成为仅次于高空坠落的第二位原因,占22.3%。脊柱脊髓损伤的第三个原因是在工地、矿井矿难中意外造成的砸伤,这一原因占18.6%。最后是由于体育运动和其他原因造成的脊柱脊髓损伤占17.8%。
   因为在意外伤害中,脊柱和脊髓的损伤所占的比例相对比较大,所以,全社会都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仅要尽量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同时,每个公民都应该了解急救知识,主动掌握一些意外伤害初期的抢救技能。
  如果伤员在受伤的现场已经出现四肢或双下肢的障碍,在周围救助的人就应该意识到伤员有可能伤到了脊柱。在抢救这些伤员,特别是颈椎部位外伤的伤员时,救助的人一定要小心,防止出现脊柱或脊髓损伤进一步加重的情况。
  在有可能造成脊柱脊髓意外伤害的抢救现场,救助者一定要保持伤者脊柱的稳定,固定好伤者的头部。对于受伤的脊柱部位,千万不要随便活动或者施加外力,被禁止的行为包括:屈伸、转、捏、揉、压、砸、扳等。更不能采取那种一人抬伤者的腋窝,一人抬伤者的下肢的“吊车式”的错误抢救的搬运方式,这样往往都会好心办坏事,给伤员造成无法逆转的“二次损伤”。
  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用手平托伤者的身体,将其固定在硬木板担架上再搬运。搬运的时候还要尽量保持伤者受伤当时的体位,或是使伤者保持自己感觉痛苦相对较小的姿势。救治颈椎受伤的病人应该一边抢救一边严密监视病人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命指征。对昏迷的病人要尽量保持他们呼吸道的通畅。如果脊柱外伤还伴有颅脑损伤或严重的四肢骨折时,应该考虑到有脊柱伤的可能,千万不能胡乱搬动。
  如果救助者自己不能判断伤员的伤势情况或伤势表现的较复杂时,应该让他就地平躺,在保持他呼吸道通畅的前提下,同时拨打急救电话,等待医生到现场处理。在抢救的现场要听从医生,尤其是骨科或神经外科医生的指挥,尽早送到骨科或神经外科实力较强的医院抢救,免得多次转运对伤员造成更多痛苦或更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