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器材询价采购项目书
发布日期:2019-04-16 来源: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一、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就消防器材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所投货物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三、货物采购需求:
1、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
2、交货地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3、验收要求:在接到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业主指定人员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4、所有报价含设备供货价格、安装工程费、辅材、运输、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主要设备采购量(详见报价表)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将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及产品合格证明。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除外)。
2.4递交 贰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2.5 ①所有投标人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截止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16点30分。
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4月19日16时30分前密封送到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卫科,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询价采购注意事项
1.请于4月18日下午4:30前将相关资料送到保卫科,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2.本次询价采购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出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成交候选人),则工作人员监督下由甲方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应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十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供需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本单位,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6.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7.联系人:许波庆 联系电话:0513-85554314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新隆街43号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门保卫科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种 类 |
规 格 |
数 量 |
处 理 |
单 价 |
总 价 |
干粉灭火器 |
4kg |
90只 |
新增 |
|
|
干粉灭火器 |
1kg |
10只 |
新增 |
|
|
二氧化碳 |
3kg |
12只 |
灌充 |
|
|
水基灭火器 |
3kg |
36只 |
灌充 |
|
|
干粉灭火器 |
4kg |
215只 |
灌充 |
|
|
干粉灭火器 |
3kg |
121只 |
灌充 |
|
|
干粉灭火器 |
8kg |
23只 |
灌充 |
|
|
灭火毯 |
|
|
|
|
|
防烟面罩 |
|
|
|
|
|
|
|
|
|
合计 |
|
消防器材采购报价表
以最终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