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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器材询价采购项目书
发布日期:2019-04-16  来源: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一、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就消防器材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所投货物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三、货物采购需求:
   1、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
   2、交货地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3、验收要求:在接到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业主指定人员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4、所有报价含设备供货价格、安装工程费、辅材、运输、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主要设备采购量(详见报价表)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将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及产品合格证明。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除外)。
2.4递交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2.5 ①所有投标人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截止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16点30分。
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4月19日16时30分前密封送到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卫科,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询价采购注意事项
1.请于4月18日下午4:30前将相关资料送到保卫科,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2.本次询价采购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出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成交候选人),则工作人员监督下由甲方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应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十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供需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本单位,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6.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7.联系人:许波庆   联系电话:0513-85554314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新隆街43号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门保卫科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种 类 规 格 数 量 处 理 单 价 总 价
干粉灭火器 4kg 90只 新增    
干粉灭火器 1kg 10只 新增    
二氧化碳 3kg 12只 灌充    
水基灭火器 3kg 36只 灌充    
干粉灭火器 4kg 215只 灌充    
干粉灭火器 3kg 121只 灌充    
干粉灭火器 8kg 23只 灌充    
灭火毯          
防烟面罩          
        合计  
消防器材采购报价表
以最终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