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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放射设备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院内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TEYZBGG2018007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公开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院预防保健科、采购审批中心根据医院需求发布公告,在此诚挚邀请国内符合下列各项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一、诚信要求
       凡参与我院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包括设备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对产品性能的说明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夸大说明。违规行为或非诚信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院方将暂停或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我院后续项目的权利,发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如供应商选择参与我院项目的投标,视同已接受该条款。
二、廉政要求
       供应商在整个采购及后期流程中均应当合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限制其在我院一定时期的销售活动、取消投标或销售资格、暂扣货款:
(一)给予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二)以向采购单位、中介机构或者采购人员行贿的手段牟取销售资格和销售量;
(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或销售,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价格,排斥其他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四)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销售;
(五)不按照规定要求签订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六)其他影响医院正常采购流程的行为。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预算
1. 项目名称:放射设备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2. 项目预算:  1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评价范围为本院一批放射设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1台CT、1台DR、4台C臂机、1台DSA、1台牙片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台CT、1台DR、4台C臂机、1台DSA、1台牙片机)所涉及的区域,防护和安全设施、人员,要求完成编制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并通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以及提供施工阶段防辐射工程施工的技术指导,评价内容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确保放射诊疗设备的卫生评价评审能顺利通过,并取得验收批复。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材料提供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 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提供相关资料,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
(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卫生防护)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计量认证证书;
(四)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证明材料及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备查);
(五)提供近三年(2015年8月至今)服务二甲以上医院的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六)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提供《开标一览表》
以上材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六、评分标准
1、价格(最终报价):(价格权值20分)
       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20%)
2、技术标评分标准(最高45分):
(1)工作大纲内容是否全面、合理              4-9分
(2)工作制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4-9分
(3)与各方的沟通措施是否到位、可行          4-9分
(4)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本项目的需要      4-9分
(5)设备、仪器等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要求      4-9分
3、资信、业绩评分(最高35分)
(1)供应商资质: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卫生防护)甲级资质得10分,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卫生防护)乙a级资质得5分。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卫生防护)乙b级资质得0分。                                                          0-10分
(2)供应商取得乙a级资质5年以上的服务机构得5,取得甲级资质8年以上的服务机构得10分。                                                       0-10分
(3)项目负责人具备取得国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放射防护评价)得5分、省卫生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放射防护评价)得2分。                  0-5分
(4)项目组主要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有3人及以上具有国家卫生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评价)及以上资格得5分。                          0-5分
(5)供应商在江苏完成三甲医院放射诊疗设备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5个。(每完成一个得1分,最高得分5分。                                          0-5分
注:以上均须提供相应支持文件或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得分条件。
、公示期及报名方式
1、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填写《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至nteyzb @126.com邮箱。文件名采用:“招标编号”+“公司名称”的形式。同时需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公章一起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报名截止时间:为公示期最后一天的17:00前   
、开标日期
开标日期和开标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日电话通知,所有投标材料请于开标日当天现场递交。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预防保健科、采购审批中心
附件:《报名表》、《开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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