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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市二院医生的暴力男被判赔偿并赔礼道歉
发布日期:2015-07-21  来源: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据江海晚报报道,因为不满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将“骨折”表述为“骨头断了”,担心由此产生高额医药费,港闸一男子竟然当场对市二院接诊医生王永大打出手,致医生右眼眶骨折,视网膜受伤。14日,港闸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伤医纠纷,当庭判决打人男子顾某赔偿受伤医生王永各项损失34000余元,并在《江海晚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2014829日,顾某的朋友朱某开车时不慎撞倒一名行人,因朱某有急事要办,便委托顾某将伤者送到医院检查。顾某将伤者送至附近的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接诊的正是二院骨科副主任医师王永

经过问诊以及拍片检查,显示伤者右股骨粗隆间骨折,王永告诉前来陪伤者的顾某“伤者骨头断了,需住院手术治疗”。孰料,顾某对此十分不满,情绪激动地指责王永:“什么叫‘骨头断了’?检查报告明明是‘骨折’,骨折在家养养就好了,你这个庸医会不会看病!”

    王永解释说“骨折就是骨头断了”。顾某却恼羞成怒,一拳打向王永右眼,王永推开对方跑到大厅,顾某不依不饶,一边辱骂一边追上去继续挥拳打向王某的头面部,直到被周围人员拉开。经鉴定,王永右眼眶内侧壁骨折,构成轻微伤。事后,顾某因随意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今年6月,王永向港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顾某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30000余元以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要求顾某赔礼道歉。

    王永作为具有高级医疗技术的专业人才,其良好的医德得到病人的认可,在港闸已经形成一定知名度。而此次遭到被告无故殴打,不仅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也给王永带来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庭审中,王永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了要求被告道歉并给予精神抚慰金的理由。

顾某则辩称,他已因此事受到行政处罚,故不同意赔礼道歉。对于原告医疗费之外的其余损失亦不予认可。港闸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被告顾某无端生事,故意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经法庭确认为29000余元。原告在工作中并无不当行为,被告却进行随意殴打,主观过错严重,并从办公室一路追打到大厅,行为方式十分恶劣。原告无端受此侵害,被告理应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据此,港闸法院一审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其中大部分是医患之间沟通不畅造成的。”承办法官李正提醒说:“医疗行业由于其专业性,患者一般难以用自身常识进行判断,因此需要医生与患者加强沟通,使其理解医学的特点。而患者也需尊重医生的判断,如有疑虑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否则一旦逾越法律将必然受到严惩。”

                                          (吴银华)